当今社会物欲横流,人们为了生存每日疲于奔命,而金钱无疑是众人为之奋斗的目标。
有些人爱财如命,却取之有道,而有的人却为了金钱出卖自己的肉体,更有甚者出卖了自己的灵魂。
今天我们案件的主人公刘珍珍(化名,文中人名均为化名)就是为了钱而误入歧途,最终丢掉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。
那么刘珍珍究竟有何遭遇,又是因何缘由落入如今这种境地呢?让我们一同走进今天的案件。
刘珍珍是山西某师范大学的大二学生,2012年9月,刘珍珍和闺蜜陈潇一同考入了这所师范院校。
起初,二人一门心思学习,可慢慢地刘珍珍发现,学习并不能在短时间内给自己带来收益和同学们的尊重。
与同学们相处一学期,尽管她努力融入群体,可还是没能被同学们记住,这让本就心思敏感的刘珍珍心里很不是滋味。
刘珍珍发现,那些处于同学圈中心的人无一不是出手阔绰,刘珍珍有心请同学们吃饭,但是家庭条件一般的她生活本就捉襟见肘。
无奈米乐m6官网,刘珍珍找到闺蜜陈潇米乐m6官网,想借点钱打点一下同学间的关系。米乐m6官网可陈潇与她面临的情况差不多,郁郁不得志的二人就决定想办法搞钱。
起初,刘珍珍想在宿舍搞一个小型超市,可是室友大多与她关系不睦,这个计划也就不了了之了。
后来,刘珍珍开始利用课余时间外出兼职,可是来回路费以及伙食费都是不菲的开销。
就在刘珍珍一筹莫展的时候,一个大四的学姐找到了她,并称自己有高薪兼职可以介绍给刘珍珍。
刘珍珍隐约感觉到这所谓的兼职不是什么好工作,但是为了钱她也咬牙签下了合同。
第二天,大四学姐就将刘珍珍拉进了客户群,刘珍珍也按照要求发布了自己的个人信息,以及价位。
过了十几分钟,就有人在群里私聊刘珍珍,刘珍珍按照客户给出的地址,在当晚11点来到了山西省某酒店。
刘珍珍拿到钱的第一件事,便给自己买了一身一直舍不得买的衣服,而后拿出500块钱,请同学们到学校附近的餐馆吃了顿饭。
刘珍珍发现,在那之后,同学们果然与她熟络了不少,也渐渐能够记住她的名字。
这让刘珍珍欣喜不已,一种被认可的感觉,在她内心慢慢充盈。刘珍珍尝到了甜头,便联系闺蜜陈潇,想劝陈潇跟她一起做。
刘珍珍就将陈潇也拉进了群里,并让陈潇按照要求发布自己的照片以及价位,陈潇也都一一照做了。
2014年5月17号米乐m6官网,之前光顾过刘珍珍的某老板胡某再度联系上了刘珍珍,想让刘珍珍再带一个女孩过去,刘珍珍就将陈潇的资料发给了这个客户,客户看后很满意。
于是,当晚9点半,陈潇和刘珍珍二人就来到了学校附近的一家快捷酒店,见到了客户胡某。
可是到闺蜜陈潇的时候,胡某却不愿意按照原先谈好的价格付款。据胡某说,陈潇的服务让他非常不满意,所以他只能支付一半的价格。
刘珍珍一听没说什么,趁着胡某去洗手间的功夫,她偷偷拿过了客户的手机,想要转账给陈潇,可没想到的是胡某突然推门进了房间。
胡某反手给了刘珍珍一巴掌,刘珍珍气极了,看着闺蜜陈潇吓得在一旁瑟瑟发抖。
她冲上去,拿起床头柜上的摆件,一下子砸在了胡某的头上。胡某后脑当即血流不止,不一会儿就倒在了地上失去了生命体征。
刘珍珍见胡某满头是血,吓得拉着闺蜜陈潇赶紧跑回了学校,经过一夜思考后,米乐m6官网刘珍珍决定前往警局自首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:故意杀人罪是指,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,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,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。
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,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,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。
2014年10月27日,经法院审理此案后,认定刘珍珍犯有故意杀人罪,但念其有自首情节,判处其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